关乎地铁站名和四期规划西安轨道交通又有新动作

地铁车站的命名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轨道交通线网逐步铺开,西安地铁新开通线路的

据统计,在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线个字以上的超长站名,西安多达11个,遥遥领先国内各大城市。

长站名、双站名的过多过频,既有利益驱使,更多的是缺乏官方层面的制度规范制约。

就在本周,民政部门首次全文公示了《西安市轨道交通车站命名规则》,旨在健全完善西安轨道交通车站命名更名工作制度和流程,提升命名科学化水平。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轨道交通车站命名工作,加强地名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地名管理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轨道交通为本市投资、建设、运营的轨道交通系统(不包含纳入国家铁路网运营的干线铁路等交通系统)。

第三条 市民政局(市地名办)牵头开展本市轨道交通车站及车辆基地命名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车站命名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内的车站命名工作,协助解决有关各方的分歧和矛盾。

第四条 车站命名应当遵循“名地相符、指示明晰、用字规范、词语简洁”的原则并充分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地理特征。

(四)以上名称因歧义、误导、指位性差,或无以上名称可选择时,可择定其他名称。

第六条 本规则所指区片,是历史上形成、名称沿用至今,有相对明确点位但边界模糊的单一指位性区域;

本规则所指村落,是指历史上形成、名称沿用至今且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及较强单一指位性的村落;

本规则所指公共设施、标志性建筑,是指在我市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单一指位性的公共服务场所、公园、旅游胜地、名胜古迹、文物遗址、广场、体育场(馆)、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纪念地;

本规则所指道路街巷,是指经市政府(市地名委)批准的,与轨道交通线路呈垂直交叉的道路。

第七条 轨道交通线路的换乘车站应当使用同一名称,并以最先命名的车站名称为准,不得再行命名。

(一)不得使用楼盘(小区)、企业字号、商标名称以及商业性建筑、设施和机构名称;

(四)不得与本市或与本市互联互通的外地地铁线网的地铁车站重名,避免同音、近音、歧义;

第九条 车站名称用字应体现“简洁明了、指位准确”的原则,专名以两个字或三个字为宜,一般不应超过五个字。

第十条 经批准的车站名称为标准名称。各部门因轨道交通工程立项、规划、设计、建设等需要,对外公布、悬挂、张贴、宣传等使用的地铁车站的规划名称或工程名称,应当特别说明或在显著位置注明,避免误导公众。

第十一条 全市范围内使用标准车站名称的各类标志标识应规范统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站标准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

第十二条车站标准名称应保持稳定,一般不予更名。确需更名的,应当遵循“有利于地名文化的传承保护、确保交通安全、方便群众出行、厉行节约”等原则。

第十三条 市民政局(市地名办)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完成车站名称备案,负责向社会发布公告。

根据该规则,今后西安地铁新开通的各条线路,包括未来两年即将投入运营的地铁8号、10号、15号线,将杜绝使用双站名以及括号、间隔号等各种标点符号,避免使用5字以上的长站名。

相信规则的出台,将对当前的站名乱象作出规范和指导,为后续线路车站命名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

除了地铁站名将进一步规范,市民网友所关心的地铁四期建设规划也有了新进展。

据公开报道,近一周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审议了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条件下的西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第四期建设规划等,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支撑引领作用,系统谋划、综合考量、高效推进,不断提升可达性和便捷度,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出行需求。

会议指出,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条件下的西安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体现了国家有关要求和西安中心城市发展特点。

要坚持系统思维、一体谋划、协同推进,按照“客流有基础、财力有支撑、发展有需求”原则,立足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和七大功能分区规划,充分考虑建设国家综合交通枢纽、西安—咸阳一体化、城市北跨发展战略,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结构,不断增强西安国家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推动西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本轮建设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或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的,方可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工作。按此要求,西安地铁四期建设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据透露,截至目前,《关中城市群核心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已通过省级层面技术审核,脱胎于此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也将上报省发改委进行初审,随后报请国家发改委审批。

至于哪些线路最终入选四期规划,悦君此前所做的多次预测分析已可窥一斑,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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